信用卡線上交易
信用卡是網上交易最重要的交易工具,沒有它,線上交易很難進行。目前線上交易一片榮景,
很難說信用卡交易出現難題。但是無論如何,每個人對交易風險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。
如果您認為信用卡交易不安全,可改用其他的付款方式。
認清自己的權益:
如果您發現信用卡在網上被人冒用,您應儘快,無論金額大小,在當期繳款截止日前,
通知發卡銀行向收單銀行主張扣款,並得就該筆交易對發卡銀行暫停付款。
倘若確係冒用,最終的被害人是特約商店,而非持卡人。
特約商店的損失是該筆交易加上 US$15-25 的扣款手續費。
在美國,聯邦及各州法律更進一步規定持卡人倘有損失,以 US$50 為上限。
弄錯了怎麼辦?
主張向收單銀行扣款後,如果發現確係自己的消費,只是自己弄錯了。
持卡人於接到發卡銀行通知後應立即繳付該筆消費,可能須要繳付自原繳款期限之次日起至結清日止的利息,
(年息約百分之二十,依各別銀行而定)。此外調閱簽帳單或退款單時,應給發卡銀行調閱簽帳單手續費,
一般上國內消費為每筆新台幣伍拾元,國外消費為每筆新台幣壹佰元。
不同於信用卡遺失或被佔有
信用卡在網上被人冒用的情形,和信用卡遺失、被竊、被搶、詐取是不相同的,
後者是信用卡已經離開持卡人或遭持卡人以外之第三人占有,應儘速以電話或其他
方式通知發卡銀行辦理掛失停用手續。信用卡在網上被人冒用如果情形嚴重,也應
洽詢銀行更換新的信用卡。
行業不同,冒用情形也不一樣, 仰賴長期服務的業務,例如 DNS Server 服務、
主機服務、ISP 服務等,鮮少冒用情形。
信用卡發卡銀行在信用卡服務約定書裡都有關於 "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" 的規定。
以下是中國信託銀行信用卡約定書有關的條文(第13條):
持卡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,如對交易明細暨繳款通知書所載事項有疑義,
得檢具理由及貴行要求之證明文件(如簽帳單或退款單收執聯等)通知貴行,
或請求貴行向收單機構調閱簽帳單或退款單,或請求貴行就該筆交易依各信用卡組織之作業規定,
向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、辦理預借現金機構主張扣款,並得就該筆交易對貴行暫停付款。
持卡人未依前項約定通知貴行者,推定交易明細暨繳款通知書所載事項無錯誤。
因發生疑義而暫停付款之帳款,如經貴行證明無誤或因非可歸責於貴行之事由而不得扣款時,
持卡人於受貴行通知後應立即繳付之,並自原繳款期限之次日起至結清日止,
以年息百分之二十計付利息予貴行。如有請求貴行向收單機構調閱簽帳單或退款單時,
並應給付貴行調閱簽帳單手續費,國內消費為每筆新台幣伍拾元,國外消費為每筆新台幣壹佰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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